来源 | 畅行宜春、宜春日报社
近日,一段女子辱骂交警的视频在江西宜春万载本地的微信群传播,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。
事情是这样的:5月18日,女子刘某某发布辱骂执勤交警的视频,该视频在有446名成员的微信业主群内出现。视频中,刘某某为发泄自己的不满,破口大骂,污言秽语,十分嚣张。
视频传开后影响恶劣,万载公安机关于当晚将刘某某口头传唤到案调查,交警向刘某某出示执法证据,确认其违停行为成立。
刘某某此时才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,向执法人员诚恳道歉,并写下了保证书。
温馨提示
网络并非法外之地,网民们在发声时,还需要多一点理性少点冲动和盲从,若仅仅是为了发泄个人情绪,公然在社交网络上恶意侮辱他人或随意造谣,必将受到相关法律法规惩处。
相关法律法规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:
(一)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;
(二)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;
(三)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,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;
(四)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、侮辱、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;淘宝京东神券0元购群
(五)多次发送淫秽、侮辱、恐吓或者其他信息,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;
(六)偷窥、偷拍、窃听、散布他人隐私的。
原文链接:24617.html